资料图:参展商售楼人员向顾客介绍楼盘。
房贷利率迈入“3时代”,有买房人“坐不住了”
“即日起,南宁市阶段性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,调整后利率下限为LPR(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减60个基点。按照现行LPR,我市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将下调为3.7%。”2月1日,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“官宣”了房贷利率下调的好消息。
“过年前就听说了些消息,年后就有银行开始陆续运作了。”南宁一楼盘销售人员孙先生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,有些银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也降到了4.9%左右。
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,3.7%的首套房贷利率目前为全国商贷利率最低,同处这一水平的还有珠海、株洲和常德。
孙先生对此颇为感慨:“两三年之前,南宁的首套房贷利率最高能达到6.1%,在全国也算高的。这两天还有很多在‘高位上车’的客户跟我说,大腿都拍麻了,现在二套房利率都比当年首套房的低了。”
“昨天还有客户给我打电话,他是1月初刚刚以4.1%的利率贷了款,不过现在还没有放款,来问我能不能按3.7%走,我还是建议他马上联系银行经理。”孙先生说。
更为着急的显然是正有打算买房的人们。孙先生表示,最近几天很多意向购房者明显更着急想要尽快定下来。除了想赶上这波利好,也有人担心开发商会因为行情走热而调价。
同样在这两天迎来利率调整的还有福建厦门。“我们是从1月31日开始调整的,首套房贷款利率从原来的LPR-20基点调整到LPR-50基点,也就是3.8%。”厦门一房产中介夏女士对记者介绍,假设申请了30年的100万元贷款,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,每月能省下170余元。
夏女士同时强调,这次主要是针对首套房的定向利好,因为目前二套贷款利率还是LPR+80基点,即5.1%的利率,两者差别还是比较大的。
资料图:众多楼盘。 张一辰 摄已近20城调整利率下限,更多城市或将跟进
经历了2022年三次共35个基点的下调后,5年期LPR由2021年年底的4.65%降至4.3%。
央行、银保监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后,新一年房贷利率调整的高峰期已然到来。
中指研究院1月3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,据不完全统计,2023年新调整利率下限的城市接近20个,包括郑州、天津、福州、沈阳、厦门等二线城市,肇庆、湛江、云浮、惠州、韶关、江门阶段性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。
依据动态调整机制政策规定,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,可阶段性维持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。
“从城市分布来看,春节前,下调房贷利率的多以三四线城市为主;春节后,近几日下调房贷利率的城市以二线城市为主,其中不乏省会城市和重点二线城市。”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指出。
对于未来更多的调整,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统计认为,二线城市中的太原、沈阳、石家庄、哈尔滨、昆明、乌鲁木齐、南宁、武汉、海口和贵阳等地,三四线城市中的柳州、三亚、日照、承德、温州、中山、张家口和赣州等地,都有对房贷利率进行下调的需求。
“房贷利率的下降属于供需两端一揽子调控政策的一种,还是要与其他政策结合起来发挥作用。预计后续还有其他城市跟进,而且首套房贷利率还会下降。”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。(完)
深圳拟推“共有产权住房”******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:1月17日下午,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。根据其中的《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,为封闭流转、满五年可转,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。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“共有产权住房”作出定义: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,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,限定套型面积、销售价格、使用和处分权利等,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,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。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。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,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。 对于申请条件,要求深户、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、无自有住房、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、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。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%左右确定,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,结合楼层、朝向等因素确定。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,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,原则上不低于50%,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;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。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,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,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;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,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。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,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:安居型商品房、可售型人才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。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,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、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。 其中,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,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。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:本办法施行之日起,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。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,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,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,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,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